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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4个单位,拟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附后)。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康纳学校 广州市康纳学校是财政核拔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孤独症儿童的早期干预、康复治疗训练、特殊教育与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孤独症儿童流行病学调查、病因、康复教育方法比较及远期预后跟踪研究工作。(联系人:张晓辉;联系电话:87476209) (二)广州康复实验学校 广州康复实验学校是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以脑瘫儿童为主,兼顾其他中、重度肢体残疾儿童,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班,兼顾身体各项功能康复的学校。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康复治疗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联系人:蒋美娟;联系电话:38491083) (三)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财政核拔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集临床医疗和康复医疗于一体的综合医疗康复机构。(联系人:吴雪媛;联系电话:38466285) (四)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是财政核拔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专为中重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人士提供终身托养的机构。托养对象均为生活不能自理或基本不能自理的人士,其一日三餐、起居卫生和各种训练均须工作人员加以照料和帮助。下设有附属学校,是接收智力障碍儿童为主的义务教育特殊学校。(联系人:林惠玲;联系电话:37408007)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在同等条件下,持有残疾人证的应聘者优先;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八)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特殊护理员岗位特别说明 1、工作任务:特殊护理员是在一线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的工作岗位。主要是针对服务对象的状况提供个性化服务,跟进服务情况;严格执行生活护理规程,密切观察服务对象的各种行为表现;指导服务对象掌握预防并发症和促进康复的自我护理措施,使服务对象尽早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对所负责的服务对象要进行康复情况评估,安全卫生宣教和康复训练指导等。 2、上班形式:由于服务对象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中、重度残疾人,须24小时轮值班,实行三班倒工作制,需上夜班、值班。 鉴于特殊护理员岗位的特殊性,应聘者需满足上述条件外,适当放宽条件为: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年龄40周岁以下;应聘人员与其配偶无需广州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应聘。其中非广州市区生源和非广州市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方可应聘(应聘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特殊护理员岗位的不受限制);非城镇户口人员须转为城镇户口后方可聘用。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9 月30日。 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包括2012、2013年毕业且与毕业学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登录广州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及缴费、下载准考证等。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期间登录广州市考试信息网审查应聘人员资料,并在网上及时完成是否同意报考的操作程序。 (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9:30时至10月21日下午17: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下午17:00时。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1月6日10:00至开考后半小时以内。 (四)注意事项 1、心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应聘。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特殊护理员除外)。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广州市康纳学校教师岗位应聘者在面试环节需要增加实际操作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以公共知识、残疾人事业相关法规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基本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4、笔试成绩公布:于2013年11月22日前在广州市残疾人事业信息网和广州市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1、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13年11月30—12月1日(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所持证件资料与报名条件或所填写报名资料不相符时,取消考试资格。 超过面试报到时间20分钟才报到的应聘者视作弃权。 (4)面试比例:对象按照报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其中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治疗师、中医推拿按摩师岗位和广州康复实验学校管理岗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果因应聘者弃权导致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则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无须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的应聘者,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广州市残疾人事业信息网和广州市考试信息网公布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实际操作考试 应聘广州市康纳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应聘教师一、教师二、教师三岗位者,考试内容为科研设计;应聘教师四、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者,考试内容是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并制订教学计划。准备时间为60分钟,解说或说课时间为10分钟。 (3)考试要求: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的应聘者所带资料与结构化面试相同。超过实际操作考试报到时间20分钟才报到的应聘者视作弃权。 (4)考试成绩:实际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成绩分别以30℅、30℅、40℅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核、聘用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确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通过原单位或学校的鉴定,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通过谈话了解等对应聘人员与匹配岗位情况进行考察。 通过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广州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调动手续。 七、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调动条件的,办理招聘、调动手续,列为在编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人发[2004]3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所聘人员根据本人从事业务工作经历情况确定试用期。应聘时为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八、有关事项 (一)没参加上一考试环节或考试成绩为“0”的,不能参加下一环节的考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通知为准。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透露个人信息者,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函。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23.50K)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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