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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髋关节发育不良的分类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倩蓉    时间: 2014-12-17 23:52
标题: 髋关节发育不良的分类
髋关节发育不良的分类

成人髋关节外科中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的分型主要有以下2种分类方法:

(一)Crowe分类法(Crowe JF, 1979;61(1):15-23)

    Crowe等根据X线片测量股骨头移位距离与股骨头及骨盆高度的比例将其分为4型:
Ⅰ型:股骨头移位占股骨头高度不到50%,或骨盆高度不到10%;
Ⅱ型:股骨头移位占股骨头高度的50%~75%,或骨盆高度的10%~15%;
Ⅲ型:股骨头移位占股骨头高度的75%~100%,或骨盆高度的15%~20%;
Ⅳ型:股骨头移位超过股骨头高度的100%,或骨盆高度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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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Hartofilakidis分类法(Hartofilakidis G, 1996. 78(5): 683-92.)

   Hartofilakidis等根据股骨头脱位的程度,将DDH分为3型:
Ⅰ型:髋关节发育不良/半脱位:即髋关节不同程度的发育不良或半脱位,股骨头大部分仍包含在真臼内,但多存在髋臼变浅及髋臼上缘的骨质缺损;
Ⅱ型:低位髋关节脱位:股骨头在髂骨翼上与一假臼构成关节,假臼与真臼存在有一重叠区,髋臼前后壁存在骨质缺损且髋臼浅,开口小;
Ⅲ型:高位髋关节脱位:股骨头向上、向后明显移位,并在髂骨翼上与一明显、独立的假臼构成关节,髋臼四壁均存在骨质缺损.

    上述两种分类方法主要用于因DDH行髋人工关节置换术的患者。由于髋关节发育不良需要做截骨术的患者绝大多数股骨头上移均小于股骨头高度的50%,因此Crowe分类无实际意义。而Hartofilakidis分类法中II,III型均属于完全脱位,I型分类内容粗犷,也不适用于保髋患者的分类。


(三)Karl Perner DDH分类

    该分类将DDH分为4度:

I度:轻度,髋臼对股骨头轻度覆盖不全,股骨头仍位于髋关节中心,CE角介于11°-35°之间;

II度:中度,股骨头尚位于髋关节中心,CE角在0°-10°之间;

III度:重度,股骨头向上外侧脱位,髋臼扁平,CE角为负角;

IV度:完全性髋关节脱位,股骨头位于髋臼之外。

Karl Perner分类对单纯髋关节发育不良和髋关节半脱位进行了明确的分类,适用于保髋手术的病人选择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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