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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陈文华:康复治疗师“职业保卫战”,我们还要走多远? [打印本页]

作者: 阮松堃    时间: 2022-11-20 21:31
标题: 陈文华:康复治疗师“职业保卫战”,我们还要走多远?

大家好,我是陈文华。


从未想过以这样特殊的方式和大家“见面”,这对于一个和现代信息技术“渐行渐远”的人来说,实属无奈之举。在这个特殊的平台上,我不代表任何单位、机构或团体,仅代表个人,想就近期治疗师职业分类的话题与诸君浅聊几句。


康复治疗师“职业保卫战”胜利了吗?

2022年康复行业最大的“震动”之一,就是康复治疗师在职业大典的划分的问题。7月12日,我国人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公示稿),此稿中「康复技师」更名为「康复治疗师」,但这一职业从「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中的转移到了「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中,引起行业内轩然大波。行业专家、学会、媒体纷纷为职业分类奔走呼吁。近期,听闻最可能的结果是“维持2015年大典的分类和名称”,也就是名称依然是“康复技师”,放回“专业技术人员”(二大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小类)中的细类。虽然这一结果,已足以避免让治疗师们掉入“服务员”的尴尬局面,但对于这些年包括我在内的一代又一代的诸多行业专家所做的工作来说,仍是“兜兜转转又回到原地”的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



为什么职业分类大典如此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可以理解为,职业大典的分类归属决定了治疗师们的职业评价与发展渠道,而行业最关心的治疗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其重要性在此不赘述)之所以一直难以推动,也与该职业在大典中的定位与名称相关——职业大典有自己严密的分类逻辑,按大类-中类-小类-细类逐层划分,目前“康复技师”为一细类,而该细类所处的“医疗卫生技术专业技术”小类中的所有职业,均没有建立执业资格制度。

有人可能有疑问,目前治疗师是有国家考试的,这和执业资格考试有区别么?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将职业(职业和执业不同)资格考试分为水平评价类和准入类两种,后者准入类的考试和相应的注册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则成为“执业资格制度”(比如医生、护士、教师等)。目前治疗师现有的考试是水平评价类考核(俗称的“职称考试”),并非准入类考核(执业资格考核)。而没有准入类考核,就无法像其他国家/地区的治疗师一样实现独立执业。

目前已有准入类考核的医生、护士等,在职业大典的分类中均为“小类”(比细类高一级别)。究其原因,国家对于准入类考核的职业数量有着非常严格的筛选标准,是个大工程(也涉及立法立规)。而职业分类所属的级别其实决定了国家是否有精力、愿意投资源为其设立准入考核。因此,治疗师如果一直以“康复技师”的细类存在于大典中,其执业资格制度的设立终将走向“缺乏相关依据支持”的死胡同(历届两会均有关于治疗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提案,但多以“缺乏相关依据支持”为由回复)。


“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技师”,差别在哪里?

这一问题奎成院长在他的文章中已清晰地阐述:“简单来说:技师主要是与仪器设备打交道,通过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或治疗,较少直接接触病人,往往不需要进行临床决策,多数情况下只是执行医嘱。而治疗师则主要和病人打交道,需进行全面的评估(类似于医生的体格检查和仪器检查),找出病人的功能问题和需要(类似于医生的诊断),制定明确可行的目标并制定治疗方案(类似于医生的治疗方案和处方),然后实施治疗方案(类似于医生的操作,如手术,但远多于一般操作),是患者康复效果和功能恢复的重要保障。治疗师需要结合每个病人的实际情况、功能障碍、预后情况等进行临床推理和临床决策,这是治疗师的核心技能。治疗师与医生更多是合作关系,治疗师直接参与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实施治疗方案,而不是执行医嘱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

另这个问题在我与燕铁斌教授所共同执笔编写的《中国康复治疗师岗位标准编制指南专家共识》(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22年第1期)中也有提及。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在第二十二章第一节里面亦提到了“康复治疗师”这一称谓。总而言之,“康复技师”这个职业名称并不足以体现康复治疗师群体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甚至可能加深大众对于这个职业的误解,另也有在医技渠道内的职业晋升相关问题,在此不作展开。


所以,我们还要做、还可以做什么?

共同呼吁将现有《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康复技师”修订为“康复治疗师”,并将其目录级别由细类提至小类;即不再保留原“康复技师”职业名称,而在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下属的中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设置小类“康复治疗师”。平级小类包括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民族医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药学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康复技师”目前是此小类中的细类)、护理人员、乡村医生。这与之前凌峰教授两会提案中在所提出的“修订卫生技术职务为医、药、护、技、康五类”亦相呼应。

“康复治疗师”如提及至小类,则下属细类必须设置完善,否则提级就成了毫无操作性的空话。建议设置“综合康复治疗师”、“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听力言语治疗师”、“儿童康复治疗师”等,相关的职业定义与描述是需要行业专家们须迅速完成的工作(根据消息,大典预计9月初正式公布)。


写在最后

近几年,康复治疗师的话题一直热度不减,仅盼这种“热”不要成为行业的一种“低烧”,最终磨灭消耗了广大康复治疗师们、以及为康复治疗师奔走呼告的同仁的热情与信心。实际上,以上内容我于近几年已经在多渠道发声,但或人微言轻、亦或内容繁杂难以完整表述,故今以此形式与诸位分享,如认为不妥者,姑且当做茶余饭后谈资一笑便罢。

记录下这些,本无意哗众取宠,也未有太多期许,只是给自己和团队之前所做的诸多工作一个交代。同时也是对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众多行业专家长期以来的坚持与坚守表达一份尊重。或许,时代的巨轮一往无前,所有个体的情绪将都如同船尾绵密的细浪被丢在身后,最终摊平在广阔无垠的海面上。而此文,也只为在这宏大叙事的主潮流中,以医者之初心重新找到足以支撑自己走下去的那份力量;更重要的,希望我的学生、我们年轻的治疗师们可以一直相信:人类的全部智慧都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与希望。


来源:医者陈文华


作者: 阮松堃    时间: 2022-11-20 21:32
不知道后续结果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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