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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高邮市人民医院招聘康复科(康复治疗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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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小秘书 发表于 2014-7-2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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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民医院招聘康复科(康复治疗学专业)
2014-09-29截止学历要求: 本科 汉语要求: 熟练 年龄要求: 不限 专业要求: 不限 工作年限: 不限 月薪范围: 面议 职位性质: 全职 工作地点: 扬州市高邮市 招聘人数: 1人
职位描述
康复治疗学专业

联系人: 人力资源管理科
电    话:0514-84659501
地    址:江苏省高邮市府前街116号
高邮市人民医院是全民所有制单位, 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国家级爱婴医院,是苏州大学附属医院,是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教学医院,是苏中心脏介入中心所在地,是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医院地处市区西侧,与美丽的京杭大运河相毗邻, 占地面积 3 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 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 3 亿余元,核定床位 800 张,年门诊 52 万人次,住院 3 万人次。 根据高邮市发展规划,医院近期将在市东区新建东区医院,占地面积近百亩,拟定病床 1000 张。 医院科室齐全,专科力量雄厚,拥有内、外、妇、儿、感染等一级临床科室 13 个,医技科室 8 个,病区 19 个,职能科室 15 个,心血管内科、普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内科、口腔科是扬州市重点专科,麻醉科为扬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医院有职工 750 余人,其中高级专家 100 余人,硕士研究生近 40 人。
医院拥有大型平板 DSA 、64 排 128 层螺旋 CT 、1.5T 核磁共振、双板DR、数字胃肠机、多台大型彩色超声多普勒、奥林巴斯H260 电子胃肠镜系统、胆道镜、支气管镜、膀胱镜、数十台血液透析机、前列腺电气化治疗仪、电视腹腔与胸腔手术内窥镜、4000TEST日立生化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化学发光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及ICU、CCU 监护设备系统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近期将安装瓦利安23EX放疗机。全院共拥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400余台(套)。
医院能够开展各种心脏介入技术,外用血管介入治疗,血液净化,内窥镜下治疗,颅内血肿锥孔碎吸术,胰、十二指肠切除术,肝癌切除术,全食管肿瘤切除术,纵隔肿瘤切除术,肾上腺肿瘤、肾癌根治术,全膀胱切除术,大脑、小脑、颈脊髓肿瘤切除术,全髋关节置换术,电气化治疗前列腺增生和各种镜下微创手术等项目,经卫生厅审批的二类技术数量名列省内同级医院前列。
医院首批通过扬州市“规范收费医院”,为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 ,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首批通过扬州市“群众满意医院”创建,获得扬州市 2012 年度“白求恩杯竞赛”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
医院秉承 “ 团结奋进,廉洁博爱,严谨求实,敬业创新 ” 的宗旨,遵循 “ 以病人为中心,质量为核心,人才为轴心,诚信创新,提供安全、规范、便捷、满意的医疗服务 ” 的质量方针,注重加强团队建设,着力提升员工的整体人文素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正向着创建三级医院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请有意来我院工作的毕业生或医务工作者与我们联系,将个人简历发至我院信箱。
联系电话:0514-84659501 高邮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
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国家、省和扬州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后,符合有关条件方可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4日至199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报考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限制;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非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高邮人事人才网
高邮卫生信息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 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 4 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3)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为缓解本地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矛盾,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名结束后,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扬州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后,及时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yhrss.gov.cn)、高邮人事人才网(www.jsgyrc.gov.cn)、高邮卫生信息网(www.jsgyws.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4月21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4年4月28日-29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府前街201号),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4月22日-4月25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局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人社局、高邮市卫生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部门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核部门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专业水平测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基础医学概论,适当测试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基础医学概论、卫生法律法规主要考核医护药技人员应知、应会的医学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常识;职业道德笔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4年4月26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高邮市人社局确定招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专业水平测试前,对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人社局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直至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
(四)专业水平测试
专业水平测试由高邮市人社部门委托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统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具体在实施办法中公布(包括构成、权重和分值等;其中,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4月26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社部门统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高邮市卫生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人社部门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高邮市人社部门核准并核发聘用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招聘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监察局0514-84663208,高邮市监察局驻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4687810。
七、本方案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4666223
网络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80829371
附:1.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2.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

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高邮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2014年4月27日8∶30-11∶30,对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府前街201号)。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第一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并在其准考证中具体对应确定。专业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3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根据《简章》的规定,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上述第一种对象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27日下午14:30--16:30进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27日上午11:3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府前街201号)领取《准考证》。
上述第二种对象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总体上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于5月15日之前结束。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4-84663208 84687810。
四、其他
高邮市卫生局将通过高邮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按照《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高邮市卫生局网址:www.jsgyws.gov.cn
高邮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本实施办法由高邮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见高邮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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