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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护了 发表于 2021-12-5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中国吉林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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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见附件1)。
一、招聘单位与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其中开封市卫生学校全供事业编制14名,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差补事业编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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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实验教师岗位的人员及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的人员应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教师岗位人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实验教师岗位人员及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人员: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kaifeng.gov.cn/)、开封市卫生学校(http://www.kfwx.cn/)官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9日。其他相关招聘信息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以上网页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及其附属口腔医院的人员请到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8号)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
(3)提交材料:报名时提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历)、学位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位);有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证明原件。(上述证件须提交复印件1份,A4纸张)。
2.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6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需提交加分申请和有关证书(证明),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时提交加分申请和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此次招聘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
(1)笔试内容:高等教育理论、高职教育理论、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满分为100分。
如果个别招聘的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己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4.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己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补充聘用公告、岗位及相关事宜,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开封市卫生学校网站发布。
(六)拟聘人员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3.实验教师一经录用不得转岗。
五、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

0371—22052103 (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371-22052102 (开封市卫生学校纪委)
六、解释权归开封市卫生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12月6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岗位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5.属在职人员(包括在编和非在编)应聘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非在编人员29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康复治疗师专科岗位1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 12月7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兰山区考棚街11号兰山区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查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应聘者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证书资格审查后退回(留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应聘者书面委托书。

(三)考试方法
考试方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组织进行。笔试成绩公示后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关知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流的意识,技巧、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应聘期间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可摘戴口罩外,其它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兰山区卫健局批准、备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由兰山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相关事宜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头条号”医院官方平台上公布,请应聘者关注查询,咨询电话:0539—8199501。
附件:
1、《兰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计划表》
2、《兰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日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天全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天全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12月6日—2003年12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0年12月6日—2003年12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0年12月6日—2003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6.招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8.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具有国内同等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办公室(文定街4号)。
3.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好《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天全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健康承诺书》,连同3张一寸免冠证件照、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收取报名费、面试费80元。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现就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来(返)川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咨询电话:0835-7227143
(三)联系地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人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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